时间:2023-08-03 14:29: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闻亚弟
7月31日,案件当事人王某来到乾县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将一面锦旗送到调解员手中,感谢调解员对其离婚案件的用心调解。
2004年王某与郭某某经人介绍相识,2005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矛盾不断加深。2022年6月原告王某诉至乾县法院要求与郭某某离婚,后经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某讼诉请求,希望以此修复二人感情,之后二人一直分居,关系未有缓和。2023年7月原告王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调解员在收到王某的起诉材料后,立即通过电话询问双方当事人案件的基本情况,了解双方矛盾焦点。经询问,被告郭某某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均表示希望调解处理。在确认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后,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的释法明理后,从情、理、法等角度,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这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乾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诉源治理这一司法新需求的有力回应。下一步,乾县法院将继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节约时间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的优势,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成果,让矛盾化解在诉前,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