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17:50:4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吉宏林 夏美妮
“长达一年多的审理,申请执行后仅两天就拿到了补偿金,太感谢法院执行局了。”几名群众在韩城法院执前调解办公室连连道谢,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是源于一批劳动争议案件。2022年3月,某煤业公司通知七名矿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又通知矿工3日内回单位报到,明确告知,若在15个工作日内仍未回单位报到视为自动离职。2022年7月,该煤业公司向七名矿工发送通知函,决定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后,双方发生纠纷,七名矿工将该煤业公司诉至法院。
经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该煤业公司赔偿七名矿工30余万元补偿金。判决生效后,七名矿工申请执行。接到七名矿工的申请执行材料后,韩城法院执行局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能动司法,第一时间启动了执前督促程序,立即和该煤业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电话进行了沟通。从法、理、情的角度释明不履行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负面影响,终于,打开了该煤业公司负责人的心结,其表示同意履行义务;次日,其会同会计携带笔记本电脑来到法院,完善相关手续后,现场将经济补偿金30余万元一次性汇入各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至此,七件案件仅用两天时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几名申请执行人发自内心的感谢。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受疫情、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当事人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针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能力差或根本无履行能力,针对此种情况,韩城法院执行局顺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创新思路,坚持源头治理,借鉴“诉前调解”的做法,在2019年左右,创造性的提出了执前督促——“执前调解”的构想,对一些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特殊主体案件,在立案前进行提醒、督促,并告知立案后将会采取的执行措施、强制措施、惩戒措施以及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督促履行义务。经过多年的探索、尝试,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履行完毕,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达成了和解协议,大大减轻了法院的压力;同时,也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使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缓解;而且,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对被执行人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该项机制从2019年启动后,据不完全统计,共督促履行完毕案件150余件,达成和解协议50余件,特别是稳妥处理了一批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今年上半年,他们对某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一批涉及小微企业的20余件系列非诉案件,通过执前督促,17案履行完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次,又通过执前督促,7起涉民生案件圆满解决,一次性了结,反响非常好。
下一步,韩城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优化执前督促程序,常态化开展“执源治理”,将执行工作主动融入当前韩城市正在推行的“四联调解”工作范畴,天理、国法、人情兼顾,竭力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极力减少对被执行人可能造成的影响,把矛盾解决在前端,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快速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