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 15:19: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贾某和刘某系夫妻关系,因生活拮据,二人自2012年起多次向单某借款共计11万余元用于家庭生活。期间,单某多次向贾某、刘某二人追要欠款未果,遂于2021年9月将贾某、刘某起诉至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履行期限,但临近约定日期,单某再次向贾某、刘某催要欠款二人仍未偿还,后与二人完全失去联系,单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人名下财产。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受理案件后,经调查了解并结合单某提供的二人财产线索,确认了贾刘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电话联系贾刘二人无果后执行局随即采取果断措施,通过线上方式冻结了贾某、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查封了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并驱车赶往二人户籍地村委会详细调查二人情况。
后贾某、刘某主动联系到了法院并承诺愿意接受执行,但因其二人身患多病且刘某系残疾人需要基本生活,申请法院从中协调,在核实情况并确认后,执行法官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贾、刘二人给付单某欠款3万元并以二人名下土地由单某耕种的方式偿还至剩余欠款全部还清。
事后,贾、刘二人对执行法官的处理方式表示感激,申请执行人单某也眼含泪水跟执行法官说,“十余年的欠款,终于让我见到了回头钱,终于让我看到了希望,感谢法院!”
通讯员:关平康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