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1 13:35: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雷凯
近日,大荔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西安市蓝田县,在短短一天时间里成功扣押大型罐车三辆,助力执结案件一起,获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案情回顾:申请执行人雷某与被执行人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雷某替李某偿还了分期购买车辆款18.5万元,李某向雷某出具调据,约定利息为1.5分,21年4月份偿还。期满后,因李某未按时偿还,雷某将李某诉至大荔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李某仍未按时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全面查控,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存款和不动产,仅有罐车三辆,但车辆下落不明。通过多方打听查找,执行法官得知李某可能将该三辆车租赁到了蓝田县山中某大型基建工地。为防止涉案车辆再次转移,在综合研判路程、充分考虑异地扣押可能存在的风险基础上,执行局派出干警一行6人前往蓝田县。在扣押过程中,执行干警没有急于发现一辆车就当即扣押,而是分别确定好三辆车的不同位置后方开展工作。在扣押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向工地负责人释法明理并出具法律文书,耐心安抚现场人员情绪,告知其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积极引导现场人员配合扣押车辆。最终,在配合工地卸载货物后,三辆车均被成功扣押回荔。
随后,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大荔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欠款15万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