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5 11:21:4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关于酒驾
交警天天劝导,时时宣传
尽管如此
部分驾驶员仍我行我素
8月6日晚,西安公安交警未央大队民警在未央区笃信路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压着道路中央分道线行驶异常,经过红绿灯时,竟无视红灯,径直闯红灯直行。民警随即拦下该车,在对驾驶人进一步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翁某一身酒气。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翁某进行检测,数值达到261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醇浓度为285.61mg/100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翁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法律链接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被写入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西安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遵守交通法规才是正确的选择
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最终害人害己
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