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青春力量 强使命担当——碑林法院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召开交流座谈会

时间:2023-08-18 10:29: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姚心怡

为贯彻“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效果,2023年8月16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召开“聚青春力量,强使命担当”交流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张鹏副院长主持会议,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成员参会。

 

会议首先由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团长卢颖及宣讲团成员代表刘晓光、王静分别从宣讲团取得的成绩、宣讲应当借助社会主流媒体的力量和如何提高宣传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和经验分享。随后,十余名青年干警结合在司法实践与普法宣传工作中的感悟,踊跃发言、分享体会。

 


 


 


 


 


 


 


 


 


 


 


 


 

李院长对大家的发言一一作出点评,充分肯定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持之以恒开展的宣传工作和取得的优异成绩,对宣讲团今年荣获第四届碑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提出特别表扬。同时,对如何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要把普法宣传当成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普法宣传工作是一种意识形态工作,是贯彻“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法宣传能够让辖区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诉讼和维权意识,提高司法透明度,遏制司法腐败发生,发挥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引导公众正确选择行为,是推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加强诉源治理的助推器。

要把普法宣传当成一项历练自我的工作

青年干警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视野开阔,善于改革创新,在成长过程中通常比较顺利,但缺少经历大风大浪的检验,缺少在人生工作中的历练,对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鱼水深情的体悟还不够深刻、情感还不够深切,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解不够透彻,可能存在思想上疏离群众,工作中脱离群众的问题。青年干警要借力法治宣传这个平台,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真心拜群众为师,汲取乡土社会的养分,沉下身子、放下架子,了解社情民意,用心用情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普法宣传工作就是拉近和人民群众感情的有效方式,也是增长见识、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的广阔舞台,将所学的知识真正运用于实践,回馈给群众,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在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要把普法宣传当成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历史不会辜负实干者。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成绩不是等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拼出来的。要笃实好学、尊重实际,要尊重宪法和法律、不盲目蛮干,要结合实际,老百姓需要什么,就讲什么,老百姓喜欢听什么,就讲什么,宣传内容要达到口顺、耳顺、逻辑顺。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问题、效果导向,通过扎实的宣传工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常怀敬业之心,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一定每一个人都要成为“定分止争”、一锤定音的法官,即使一名普通的法官助理、书记员,有一颗恒久的敬业之心,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和所长,在岗位上把工作做到极致,也一定会取得优异成绩。要常怀责任之心,无论是办理案件,还是宣传工作,都要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群众负责,办好每一起案件,搞好每一次宣传,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要常怀为民之心,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普法宣传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让矛盾纠纷消于未发、止于未诉,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从诉的源头、诉前、诉中、诉后四个环节着力,创新能动司法,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最后,李院长勉励青年干警们:“心心在一艺,其艺必工;心心在一职,其职必举。大家都是碑林法院的青年才俊,是审判事业的传承者,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实践者,只要能够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用尽一生的时光和精力、用尽一生的思维和智慧、用尽一生的执着和追求,不气馁、不放弃,把自己从事的司法事业做到极致,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那么我们每一个人的事业之灯一定会熠熠生辉!”话音刚落,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为这场意义深远的交流座谈会划上圆满句号。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碑林法院青年法官普法宣讲团将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水平、创新宣传形式,立足应为、能为、可为、善为的工作领域,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纵深开展,为诉源治理工作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推动司法工作更好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编辑 | 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