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0 14:40: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家勇
为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提升司法保护水平,动员群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8月17日,镇巴法院联合巴山办、县检察院、林业局、司法局、三元镇政府在巴山国有林场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县法院、县检察院在巴山国有林场挂牌成立巴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县法院副院长王友兰向群众宣讲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读了设立全国生态日和设立巴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巴山林场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通报了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动员群众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生桂释明在巴山林场设立巴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目的和计划是,通过加强执法司法力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司法保护基地实体化运行,将巴山林场打造成集普法教育、典型案件办理、生态修复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名片,以重点区域保护经验成果推动实现县域生态系统治理、科学治理和依法治理。
挂牌仪式结束后,各部门联合召开了生态环境法治宣讲会,对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答疑。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钟文柱领学了党和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从积极作为和禁止事项两方面宣讲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方法,结合辖区审理的典型案例,宣讲了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重点介绍了破坏生态环境应当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提醒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要重点注意的方面。
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开富以“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进行了法治宣讲,重点从公共利益保护、整治“五乱”、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野生动植物分级保护制度等方面为群众生产生活行为做出指引。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玉琢现场普及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法律知识,介绍了法律援助工作,动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思维预防解决矛盾纠纷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元镇司法所所长刘烈向群众普及了交通安全、防诈反诈、防毒禁毒等相关法律知识。
县林业局副局长刘永祥宣讲了林地保护使用和宅基地、林木采伐申请法律政策,提醒群众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对禁止事项进行强调。
巴山国有林场场长李兴安交流了参加活动体验。他表示,本次法治宣传活动为林场执法和基层治理提供了宝贵的法治智慧,林场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受到了全面深刻的法治洗礼,获益匪浅。巴山林场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认真履职尽责,林场职工和当地群众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筑牢法治思维,共同守护好巴山林场的绿水青山。
随后,各单位开展了送法入户活动,宣讲法律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决了部分群众的现实困难。
部分人大代表、巴山办、县司法局、三元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出席,巴山林场职工、当地村干部、护林员、群众1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供稿:镇巴县人民法院 杨家勇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