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09:22: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24日下午,西安莲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西安市交警支队下辖各大队58名民警观摩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杜某两度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对该案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拘役一个月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杜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宣判后,主审法官李旭旭围绕在办理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类案件中,如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这一主题,与现场旁听民警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李旭旭法官表示,自醉驾入刑以来,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数量激增,这也对该类案件的侦查取证程序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流中,李旭旭法官分享了近年来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同时指出公安机关在执法行为、用语规范、证据提取与固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建议。
参加旁听的民警对法院庭审的规范、高效表示赞许。并表示通过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及庭后交流,增强了一线办案民警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