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1:54:1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邻里的漏水“小事”处理不慎就可能变成“一纸诉状”。近日,略阳法院诉前调解室接到一件相邻关系纠纷的案件,原告刘某某与张某系上下楼层的邻居,大约两年前,原告发现自家卫生间的墙面有水渍,便报告给了小区物业公司,经排查确定是被告家卫生间存在防水问题所致。
两年来,原告与物业公司多次要求被告尽快维修,但漏水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目前,原告家卫生间顶部四周因受长期漏水影响已出现霉点,部分吊顶扣板已发泡变质,并进一步影响到客厅的墙面,无奈之下原告刘某某只好诉至法院。
特邀调解员王琼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刘某某向法院申请撤诉并对特邀调解员王琼表示了感谢。在日常的生活中,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损失是常见的邻里纠纷类型,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自身原因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邻里关系相处好,居家生活无烦恼。为有效预防漏水纠纷,保护财产安全,建议市民朋友重在预防,装修房屋选择优质防水产品,入住之前确保做好防水试验;定期查看隐蔽在遮挡物内部的管道,加强日常的维护,及时发现漏水情况;充分利用物业、村(社区)及镇(街)办调解组织力量,快速沟通,化解纠纷;对于邻里分歧较大的案件积极通过法律程序合法有效维权。
审核:姚启明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