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16:18: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玲
10月11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杨河法庭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群体性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镇村干部均对处理方案表示满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原告祝某等500余户村民将其土地流转给被告某茶叶公司用于茶叶种植,并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签订后,被告前期均能如期支付土地流转金,但从2017年始,因该茶叶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拖欠原告大量土地租金至今未付。村民自行索要无果后,将该茶叶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双方之间的土地经营合同,恢复土地原状并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转费。
事关民生无小事,本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茶叶公司的经营发展,案件的妥善处理对维护辖区稳定至关重要。为尽量减少群众诉累,杨河法庭负责人李强积极联系当地镇党委、村组,多次走访调查案件事实,于2023年10月11日与杨河镇党委书记李刚共同前往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座谈。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辩解后,李强对争议内容进行释法明理,并从该公司经营现状出发,提出了具体的给付建议。最终在镇党委、村调委会和法庭干警的多方共同努力下,商讨出初步解决方案,获得在场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西乡法院杨河法庭,主动发挥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打造以源头预防为主、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体系,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