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商洛市首例碳汇补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10-17 15:08: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我对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向洛南县市民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文明祭祀!”张某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表达歉意。

2023年9月22日,洛南县检察院提起的张某某涉嫌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洛南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柳林社区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商洛市首例林地碳汇补偿公益损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邀请了当地群众及洛南县融媒中心记者参加。

经查,2023年4月,张某某在清明祭祀时,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烧冥币,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部门鉴定,过火林地总面积23.8867公顷(即358.3亩),损失林地蓄积量为104.912立方米,经济损失共计104425.51元。

2023年5月,公益诉讼检察官经过全面审查案卷材料,会同公安局、林业部门进行实地走访,对涉案林地生态修复和生态损害依法开展调查取证,认为张某某过火面积较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张某某公开道歉、支付清理烧死林木费用、生态修复金的基础上,还应承担失火造成的功能性损失费。洛南县检察院为此专门委托陕西西瑞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某失火导致的生态功能损失进行评估,张某某过火有林地的行为造成的林地碳汇价值损失额为28578.99元。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对证据逐一进行举证说明;被告张某某当庭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自愿缴纳林地碳汇价值损害费用、生态修复金等费用。

这是洛南县检察院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首次适用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的典型案例,是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修复司法理念的一项新举措。既实现了生态修复与“双碳目标”的多元价值,又实现了生态环境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让违法者由生态的破坏者转换为保护者,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中的有力举措。

名词解释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活动、过程或机制。碳汇补偿是对生态修复的一种新尝试。(陶琛)


审核:姚启明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