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南郑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时间:2023-10-26 17:22:0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感谢镇上的领导和法院的同志们,我一分钱没花,还让我现场拿到赔偿金。”原告张鹏(化名)说道。这是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处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纠纷由镇政府和法院协同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2年5月份,张义(化名)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王成(化名)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张义车辆上乘坐人张鹏受伤。张鹏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来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为张义和王成负事故同等责任,但王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因张鹏要求赔偿10万余元的医疗费等损失,与被告王成意见长期无法达成一致,张鹏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

 

承办团队收到案件材料后,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翻阅卷宗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是双方在之前的协商过程中言辞激烈,被告王成已年过六十,对未购买交强险的法律后果不了解,也不理解,承办法官及时和被告所在地镇政府取得联系,得知被告家境贫寒,家里还有残疾人需要照顾,其本人性格暴躁,言辞激烈,矛盾容易激化。为了妥善化解纠纷,防止双方又发生冲突,承办法官提出先委派镇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后来在镇政府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6万元,经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法院当天就制作并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并现场兑付赔偿款。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具有高效、便捷、经济的特点,是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村村调”诉源治理品牌,汇集多元解纷合力,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诉讼之前,有效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群众诉讼成本。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