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4 16:05: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朱莉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掘公益诉讼线索并及时内部移送,促进刑事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无缝衔接,打造案件互动共同体,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内部联动,打造刑民一体化。注重加强横向配合,坚持内部联动刑民共同体办案原则,明确刑事部门在审查案件时,若发现可能涉及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案件线索,按审批程序把相关线索移送至民事公益诉讼部门;通过发挥内部配合联动机制,保障民事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办案有权浏览案件上传的相关案件电子卷宗,找准共同工作交融点,与刑事部门立案监督相结合,与“两法衔接”相结合,从而实现同步审阅、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
二是精准审查,解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证据及赔偿问题。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对于公益损失数额等证据收集不足,为此,检察院刑事部门在捕诉审查或提前介入时,有针对性地要求公安机关固定该类证据;并在办案时主动引导损害责任人自愿承担经济责任,修复公益损害等民事责任。
三是强化民事监督,解决受损公益无人监督问题。通过不断健全刑事与民事公益诉讼部门的内部联动、刑事与侦察机关民事线索沟通等机制,丰富了案件线索来源,详实了案件证据固定,提升了案件数量和质量,加强了民事责任的监督,让损害公益的行为无处遁形,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通过案件共享,完善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跟踪问效,常态化开展与侦查机关和内部机构的沟通协作。通过刑事诉讼维护民事责任得以实现的前提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法将线索办结。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办案件、化矛盾、促和谐”的执法理念,认真抓好检察融合履职,服务洛南社会综合治理,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