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6 15:36: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娟
11月10日,蓝田法院民二庭法官成功化解一起楼上住户房屋漏水导致楼下住户房屋受损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苏某与项某系同一小区同一幢楼上下楼邻居,分别居住在204室和304室。2023年7月23日,项某家厨房水阀漏水,导致苏某家房屋客厅、主卧、次卧和儿童房墙面起皮,顶部石膏板变形等。
案件受理后,法官为了有针对性地处理矛盾纠纷,与助理一起实地查看了苏某家房屋受损情况,并了解了双方的矛盾争议焦点。通过实地调查,法官了解到:矛盾发生后,双方协商、物业调处多次没有结果,争议主要在赔偿数额上,双方对此争执不下。苏某表示若协商不成,就申请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评估。
庭审当天,法官从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结合《蓝田新乡约》中的礼俗相交篇进行调解,并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释明,同时对房屋受损司法鉴定的周期、风险及费用负担等方面的利弊进行分析, 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分头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项某给付苏某房屋维修费用,由苏某自行对房屋进行修缮,该案以调解方式得以妥善解决。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