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独李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时间:2023-11-17 14:49: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15日,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双方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让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事件起因

小飞(化名)与孩子到被告小敏(化名)经营的餐馆吃饭,期间小飞朋友小东等三人也来餐馆吃饭,经小飞邀请几人促成一桌就餐。途中小飞家中有事提前离开,小敏拍摄小飞照片。后小东就餐结束付清全部餐费后离开。之后,小敏在微信及抖音平台上发布不雅言论。小飞看到视频后,便诉至三原县人民法院,要求小敏删除在平台发布侮辱、诽谤其的相关内容及与此有关的所有评论。

调解经过

 

独李人民法庭张维法官受理此案后,指派该庭的特邀调解员牟峰、张力先行调解。牟峰、张力不仅是特邀调解员,还是人民陪审员,不同的身份,相同的担当。不断延伸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充分发挥陪审员源于群众、扎根基层、熟悉民情等独特优势,做好诉前调解、诉中和解与诉后化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诉源治理工作。两位调解员分别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情况并征求意见,小飞和小敏均表示两人私下协商未果致使双方矛盾极大,不同意面对面进行沟通。考虑到双方误会较大,面对面调解有可能引起矛盾更进一步激化,给调解工作带来困难,便背靠背分头多次给小飞和小敏释法明理、以案说法,两人的情绪逐渐平静了下来。

 

2023年11月15日是独李人民法庭每周的调解日,调解员牟峰对小飞说:“今天到独李人民法庭来调解你们的纠纷一定要控制情绪,吵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而且给调解增加难度......”调解员张力对小敏说“小敏,这起纠纷是你没有核实情况而轻易发出不当言论引起的,不管小飞态度如何你有错在先,要冷静,不然吵起来问题不好解决......”双方到场后,两名调解员与法官沟通案情后,再一次安抚双方的情绪。看到她们都能冷静正视自己的不足后,便开始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调解员一番苦口婆心的开导,小敏为自己在平台上辱骂小飞的行为表示后悔,小飞也认识到了之前对待小敏的态度及言行的不当之处。双方彼此消除了误会,小敏表示立即删除在平台发布的不当言论,对于账号发布的言论,愿意积极主动协助小飞进行查找并及时清除,最终小飞和小敏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通过预约调解员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减少群众诉累,促进了人民法庭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机制。

法官后语

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