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7 10:05: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怡雯
2015年至2020年间,毛某某等22人(单位)违法占用耕地、园地,用于建设工厂、娱乐设施、大棚房等,占地面积约200余亩。陕西省某自规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毛某某等22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7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被处罚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均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某自规部门依法向某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定该局的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予执行并由当地政府或申请执行人组织实施拆除。但由于现实因素制约,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一直未履行到位,上述22处违法占地状态持续存在。
在自规部门的协力配合下,临潼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比对国土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现场调查和实地走访;通过对属地街办了解非法占用的土地性质、行政管辖职权,走访周边群众征求反馈意见,对上述22案逐案确定执行难点、细化执行信息、形成案件台账。
因该案涉及的非法占地时间跨度长、占地面积大、违法占地情形不同、形成原因复杂,尤其是法院裁定准予拆除违法建筑后,自规部门与当地政府衔接不及时,拆除阻力困难很大。为“一揽子”解决违法占地问题,临潼区法院向自规部门提出类案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恢复土地。同时临潼区检察院与自规部门邀请辖区内各街办共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和对策,争取多方合作,相互支持配合。并针对个案制定拆除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多次一同前往违法点位的拆迁现场,向非法占地人释法说理、解决分歧,持续跟进违建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违法建筑21处,实现土地复垦13处。
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自规部门的协作配合,并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以专项活动—类案办理—合力治理—机制落地的工作思想,形成双方协作、齐抓共管、联防共治的工作格局,全过程监督拆除违法建筑,督促恢复被占用土地,打通行政处罚执行环节的“最后一公里”,以检察履职保障民生民利,守护秦岭山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彰显行政检察正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