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 蓝田法院:建议贵公司健全企业用工及内部解纷制度!

时间:2023-12-06 17:24: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罗佳媛

今年9月,王某将西安某公司诉至蓝田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因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等。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公司在用工管理中存在诸多疏漏,尤其是缺乏书面合同,导致法院在对双方关系的认定及各自合法权益保护时困难重重。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承办法官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作了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公司:一是尽快建立完善用工制度,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信息,为双方合法维权提供保障;二是建立完善公司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明确纠纷解决的程序和责任人,使员工能够顺畅、高效、公正的解决问题。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该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回函,对法院提出的专业司法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提出整改措施:一是聘请专业的HR负责管理公司与员工之间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保管等工作,二是设立企业法务部门,畅通内部沟通渠道、明确处理流程,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今后,蓝田法院将继续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精耕细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社会啄木鸟”功效,堵塞企业管理漏洞,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护航蓝田高质量发展。


编辑:尚恩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