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法院:秉持公平正义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时间:2024-01-03 15:49: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雅雯

 

近日,略阳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受理了一起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赵某追偿权纠纷案件,驻院特邀调解员接受委派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14日被告通过桔多多线上借款服务平台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本金9000元。同日,被告与某担保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由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当日贷款人如约向被告发放贷款9000元,但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按约还款,保证人于2023年9月8日前向贷款人承担了全部保证责任,并于2023年9月22日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了甲公司,后甲公司又于2023年10月16日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了原告。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代偿款。

矛盾化解

特邀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即确定了调解时间进行线上调解。原告某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多元调解小程序参与整个调解过程。调解中,被告赵某陈述他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桔多多平台偿还1340.14元,并向调解员出示了在平台还款的记录。原告方经核实确认被告还款的真实性,但认为债权已经变更 且已通过短信通知对方,被告应该另行向原告还款。被告表示通知债权转让的短信他是现在通过原告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时间才在手机上面查到,这种通知短信手机一般都屏蔽了他根本就没有看到,并且短信上只是说了债权转让并没有明确还款路径,他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根本搞不清楚桔多多借款平台与这些公司的关系,只是单纯的认为从平台上借钱就得从平台还。调解至此,特邀调解员认为不从应偿还的金额中扣减已还款数额实属不公平,但原告代理人经过与原告方沟通请示,原告仍然不同意对还款金额进行扣减。故特邀调解员先结束了本次调解,并建议被告若调解不成也可以走诉讼途径解决,经过判决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调解案件,要秉持公平正义的尺度,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原则,不一味追求调解结案,在调解成功的背后,更要考量是否公平。于是,经特邀调解员持续的背靠背做工作,最终原告方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及代偿利息,又将代偿本金减少425.85元,被告方也考虑到诉累及与期待数额差距不大等因素,故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上签署调解协议,在调解的第二日,被告便归还代偿款3000元,原告方也向特邀调解员表示了感谢,至此案结事了。这样的结果使得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的化解,更达到了调解员内心正义的平衡。


编辑: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