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时间:2024-01-08 10:28: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2)陕0112执恢1124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谢大其与被执行人王绥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绥琴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绥琴,女,1967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绥德县石家湾镇佳佳沟村上渠4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7196706227129。

未履行金额: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按照法律规定计算)

悬赏事项:有关人员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实使案款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本院将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

 

悬赏期限:2024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3日

举报电话:029-86610992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龚法官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来源: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