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1:53: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陈涛
白驹过隙,岁月无声,在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群人,从风华正茂到两鬓染霜,从橄榄绿到检察蓝,从闪闪的“金双剑”到熠熠检徽,他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坚守检察事业的道路上深耕不辍数十载,见证了检察工作的变革发展,他们就是——“从检30年荣誉章”获得者:任建民、白瑜、樊篱、陈涛、李鑫、李向阳等目前还在检察岗位的干警以及郝兆龙、胡建设、李海平、董王记等已退休检察干警。
去年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先后有10余名干警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从检30年荣誉章和证书”。
“检察荣誉章”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鼓励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检察事业,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而设立的奖项,该奖章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名义授予给从检满三十年的人员,每年颁发一次,对获得“检察荣誉章”的同志来说是一种终身荣誉。
三十年风雨,三十载奋斗,三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执着奋斗,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人民检察事业,他们为检察人树立了榜样,荣誉和证书不仅传承着荣誉,更述说着老检察人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坚守担当,也激励着检察青年干警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责任感,进一步坚定职业信仰,坚守心中的追求,不忘执法为民的初心,不断为促进洛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