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殷殷嘱托,将“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开展“黄龙河流域水污染”“利剑治污”“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活动,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督促相关单位清理露天堆放垃圾8处,恢复土地面积30余亩﹔督促治理污染养殖场2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商超零散食品进行走访检查,制发检察建议2件,整改不规范经营商家3家;开展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药店和卫生室进行检查,制发检察建议1件;立案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盲道2处,修复便民桥1座,道路护栏2处,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拓展办案领域,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开展妇女权益保护、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最终向未依法为女性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用人单位为30余名女性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就4件土地违法案件和5件临时占用耕地案向税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税务机关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124923.96元,以及滞纳金35265.90元。
强化协作配合,健全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化全面发展,出台《公益诉讼“检察官+法警”一体化办案机制细则》。加强与行政机关联系,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先后联合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耕地保护“田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
该院2023年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磋商结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9件。2024年,该院将持之以恒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一如既往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者”。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