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4 10:14: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月31日,蓝田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业主当庭支付拖欠多年的物业服务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A公司系为某小区长期提供物业服务的一家物业公司,自2020年起,业主李某因故开始拒交物业费,经多次催要无果后,A物业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四年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本着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思路出发,承办法官马小娜先后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了解双方矛盾焦点。李某在接到电话后情绪非常激动,表示其房屋在一楼,而与其相邻的小区变压器房顶遇大雨后有雨水流入自己卫生间,致其进户门房顶、二楼房屋均出现漏雨情况,房屋墙面被雨水侵蚀,其为修复墙面花费甚大,而物业公司在出现上述情况后不解决问题,只一味的收取物业费,故而拒绝继续支付物业费。
为彻底化解原、被告矛盾,案件庭审前,承办法官分别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分+合”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详细指出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建议A物业公司对管理的小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多与业主沟通,保障业主生活服务,防止人员受伤、财物受损。
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李某表示如果物业公司积极履职尽责,自己愿意及时交纳物业费绝不拖欠。A物业公司也表示接受法官的建议,回去后及时解决李某的问题,愿意与业主一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
最终,李某当庭向A物业公司支付了拖欠的全部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物业公司当庭撤诉。
蓝田法院始终本着“摸清诉求、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的工作原则,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 蓝田法院公众号
编辑| 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