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们始终责任在肩

时间:2024-02-21 16:20:2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扑朔迷离案情繁

碑林辖区内一家上市公司眼科医院与某研究所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涉案合同已到期,研究所基于国家政策等原因需要收回房屋不再继续出租。经多次协商通知医院腾房,因医院新址尚未确定且有住院病患等种种原因未能搬离,研究所为了收回房屋对医院实行了断水断电,双方矛盾激化引发诉讼。医院诉请要求赔偿损失,研究所提起反诉要求腾房及支付占用费,双方情绪激烈,就断水断电及腾房期限等问题争执不下。

12月22日,医院向法院递交紧急情况反映,因断水断电导致医院无法正常经营,同时给住院病人及医务人员造成极大不便,请求法院协助恢复供应水电,以解燃眉之急。

雷厉风行勘现场

“当下正值严冬,医院每天都有病人寻医问诊,现在却遭受断水断电的困境,碑林法院法官不能被动办案,而要能动司法,我们现在就出发,力争今天就把问题解决”。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在接到该情况反映后立即作出工作部署,当日就带领副院长张鹏、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贾曼莉及民三庭庭长、副庭长等一行前往该医院走访勘查、就地调解、纾困解纷。

 

到达后,法院一行查看了住院病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听取了涉案双方争执的焦点,医院要解决供应水电,研究所要解决腾房,李院长提出思路:当务之急先恢复水电,保障住院病患正常就医,再责令医院列出具体搬迁计划限期腾房。经过当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后,双方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研究所当即响应,于当晚凌晨恢复了水电供应,医院也就腾房事宜列出详细搬迁计划,双方有了调解基础,就原则性问题及调解框架达成初步意见。

一波三折化解难

为解决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庭前多次主持双方调解,但对具体腾房期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医院因搬迁涉及审批程序、病患分流、精密仪器要求特殊存储环境等实际困难,从最初提出需要一年搬迁过渡期,最终压缩到六个月,研究所从最初只给一个月期限,最终宽限到三个月,此时双方态度坚决,均表示无法再退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1月19日,案件如期开庭,因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证据繁多,双方对租金标准、损失赔偿标准等争议较大,且涉及第三人转租的法律事实,庭审中合议庭的法官细心审查了案件的全部证据,耐心听取双方陈述,询问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问题,还原案件事实真相,经过三次开庭完成了整个庭审。

庭审结束后,民三庭庭长李涛及主审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代理人进行庭后调解,让双方敞开心扉,有问题说问题,有意见讲意见,并且不厌其烦的向双方讲政策、讲法律,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实现“双赢”,维护和谐稳定。但双方仍在停业期限及最终搬迁期限上僵持不下,迟迟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2月1日,研究所再次通知将在2月5日停水停电。寒冬腊月,又逢春节将至,如果再次停水停电无疑会再次激化矛盾,更会在春节期间给医院及就诊病人带来众多不便。在这关键时刻,李院长指示“坚决不能再让矛盾激化升级。我们大家一起再继续做工作,多谈一次话、多调解一次,再努力一次,只要我们心系公平正义,把工作做到底、做扎实,没有解不开的结,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李院长亲自与当事人谈话,甚至周末及中午休息时间仍在办公室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贾曼莉专委、李涛庭长及承办法官刘曼在晚上九点仍在法庭与当事人耐心调解......

峰回路转曙光现

落实“两行动、两措施”贵在坚持。有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领导的批示肯定,办案法官始终不放弃、不松懈、不气馁。功夫不负有心人,有追求就有收获,最终在院领导及审判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于2月5日的最后期限成功达成调解。上市公司医院的负责人表示,有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会继续在碑林区创业发展。至此,这起历经三次庭审、N次调解的腾房纠纷案,最终在43天后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再次证明了碑林法院院领导与干警在艰难险阻面前团结一致、凝心聚力、不惧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也体现了碑林法院人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坚强斗志和拼搏精神。

 

诉源治理促发展

抓紧落实上级法院工作安排,深化诉源治理,加大诉讼环节调解力度,减少衍生案件发生,碑林法院始终责任在肩。春节将至,春日可期。凛冽的北风阻挡不了碑林法院法官干警主动把脉企业司法诉求的脚步,刺骨的寒冷浇灭不了碑林法院干警护航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信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深刻认识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重要性,找准司法服务的着力点、切入点、能动点,迈开脚步,走出法庭,脚上沾泥,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以务实举措在“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工作实绩传递司法温度,彰显新时代司法担当。(民三庭 刘曼)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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