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8 17:07:5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冉纯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观念,强化青少年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2月26日,正逢学期伊始,西乡县人民法院法官张瑜廷受邀前往县第五中学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热辣滚烫”的法治第一课。
张法官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切入,以宪法、民法典、刑法为例,向同学们普及“什么是法律”、“法律的种类和作用”等法律常识。围绕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剖析案例、互动问答的形式向在场学生讲解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认定和带来的社会危害,引导同学们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共同系好“法治纽扣”,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课后,师生们对张法官生动形象的讲授抱以热烈鼓掌,认为在新学期之初开展法治宣传很有意义,在强化青少年法纪意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广大青少年自警自律和自我保护能力,是一堂点燃信心、唤醒热情、矫正方向的“思政课”。
少年强则国强,青年兴则国兴。西乡法院将持续发挥能动司法,以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为载体,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努力让法治的种子在每一位学生心中生根发芽,以司法之力护航青少年茁壮成长。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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