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9 15:04: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周伟
正月元宵节刚过,古城西安的严寒尚未完全褪去。
2月26日上午10点,“嘭!”——随着法槌声落下,西安碑林法院民四庭周伟法官在连霍高速与阿房宫互通交叉口东南一处工地主持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
原告陕西某某供应链集团公司以被告陕西某某科技公司拖欠660余万元钢材款为由将其起诉至碑林法院,被告以所供钢材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提出反诉,反诉要求支付加工费、仓储费等。案涉本诉与反诉标的额将近1000万元。由于双方争议的300余吨钢材目前仍堆放在仓库,为方便现场勘验、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碑林法院将法庭搬到案涉工地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持续1个多小时,双方围绕案件争议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认证。法官围绕争议焦点从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等角度给双方提出了初步调解方案。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庭审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法庭遂决定庭后组织双方进一步调解。
巡回审判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的最末端,是新时代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石。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巡回审判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高质量的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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