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榜样力量丨2024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孙亚莉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4-03-09 21:49: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何新建

 

巾帼心向党 忠诚铸法魂

 

她——铿锵玫瑰展风采 英姿飒爽谱华章;

她——忠诚履职担使命 司法为民践初心;

她——巾帼从不让须眉 甘为天平添光彩……

她就是2024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妇委会主任、三级高级法官孙亚莉,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法官”“西安市三八红旗手”“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先进个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市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扎根审判一线 谱写为民赞歌

她先后履职于行政庭、刑庭、少年庭、执一庭、立案庭、审管办,无论在任何岗位均能出色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结案率连续多年位列全院前茅,审理的万余起案件无一件错案,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负责院妇女工作后,她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与区妇联协调,联合创建了“调委会”。同时,持续探索完善“家事诊疗会”制度,得到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的肯定。在她的带领下,全院女干警切实发挥“半边天”作用,争先恐后在各个岗位干事创业,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担当和风采,全院结案数排名前三名以及年结案4000余件、创下全省结案数新高的均是女法官。未央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陕西陕三八红旗集体”“西安市巾帼文明岗”,多名女干警荣获区级以上表彰。

延伸审判职能 传递司法温暖

在担任西安市未央区十六届、十七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西安市食品药品执法监督员的十多年来,她妥善处理本职工作与社会职务的关系,积极参加人大考察调研活动30余场次,提出的10余件建议均被采纳。

她始终心系儿童,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依法积极为未成年人争取适用非监禁刑,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宽松、和谐的改造以及未来成长的社会环境,并认真学习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学相关知识,首次创建了陕西省首家“未成年人犯罪心灵关怀室”,搭建了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平台。每逢“六一”儿童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她都会前往儿童村、福利院、少管所看望孩子们,鼓励他们用心读书、茁壮成长。当她把礼物、书籍送到孩子们手里时,他们都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妈妈”。

在审判工作之余,她先后走进大白杨小学、四十八中、西航三校等作专题法治报告20多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她负责的少年法庭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此外,她非常注重调查研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撰写的30多篇调研论文被国内权威刊物收录,连续多年被省、市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坚守清廉本色 甘当人民公仆

在她优雅的外表下,更有一颗乐于奉献的心,对待群众永远真诚、热情,自创的“五心”(爱心、热心、细心、恒心、暖心)工作法,在群众中传为佳话。她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为人谦逊,敢于担当,同事和领导对其赞誉有加。她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不越雷池,不碰红线,始终坚守法律底线。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孙亚莉同志扎根基层、立足本职、默默奉献,用真诚和奉献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岗位上演绎着一曲铿锵玫瑰不让须眉,巾帼法官司法为民的赞歌,展现了基层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亮丽风采,也蕴含着她对法院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执着追求,饱含着她对法官这一崇高职业的无悔选择。在未来的道路上,她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接续奋斗,以爱民、为民、便民的实际行动传递着司法温暖,努力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新的力量。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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