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丨西安长安法院:庭前调解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时间:2024-03-09 22:01:2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月23日,西安长安区法院郭杜法庭马建伟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两个企业之间的矛盾。

马建伟法官在审理原告西安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提前翻看卷宗,了解案件信息,明确了双方矛盾焦点,在第一时间便安排书记员通知被告应诉。因被告拒收导致送达失败,秉承着“调解才能最大程度地化解当事人矛盾”的工作理念,马建伟法官积极寻找其他送达方案,在法院关联案件中找到了被告公司法务的电话并成功送达。

送达后,马建伟法官积极联系各方当事人做庭前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庭审前一天,原告公司代理人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法院把应诉材料送达后,对方就支付了44万,剩余的5万块钱明天到法庭再谈一谈就好了,谢谢法官的努力和帮助。”

庭审当天,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案款的给付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送达环节及庭前调解环节,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重要环节,马建伟法官力求案结事了,真心实意为企业纾难解困,减轻企业诉累,以纠纷实质化解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刘一笑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