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1 19:32:3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师敏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3月11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举办2024年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推广暨业务指导培训会,会议邀请了法庭辖区各村委调解委员10余名。
此次培训以夯实调解基础知识和调解实务为切入口,采用“课堂教学+案例分析+实务技巧”的模式进行。会上,淡村人民法庭庭长王呆虎就人民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特点优势、对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调解工作的主要流程以及人民调解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指出调解工作应遵循“尊重当事人意愿、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预防与调解相结合”三项基本原则。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10余年调解工作经验,总结传授了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8种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面对面调解法、换位思考法、亲情融化法、搁置争议法、逆向思维法、冷处理法、第三方介入法)”,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政治责任意识,补充更新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知识储备,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互动环节,法官还针对参会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答疑解惑,现场气氛活跃,大家热情高涨。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典型案例,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很强,对于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培育调解“盆景”、展现和谐“枫景”。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将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秉承“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的工作理念,在调解工作中不断探索,广泛吸纳民间智慧,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让调解这朵“东方之花”更加绚烂!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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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