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2 17:04: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党亚南
正是早春日,植树正当时。洛南县地处秦岭腹地,近年来失火、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危害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促进洛南县生态环境修复,切实履行好刑事检察职能,打击整治环境资源类犯罪活动。3月11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洛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补植复绿”活动。
此次“补植护绿”活动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举行,法检两院干警积极参与,补植的树木主要以秦岭红豆杉及部分常青苗木为主。此次活动不但增植了野生稀有植被数量,进一步促进了秦岭生态环境的修复,而且提升了法检两院干警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一方面,对盗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捞等严重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犯罪性活动进行严厉打击,2022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及审查起诉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二十余起;另一方面,在严厉惩治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宣传和治理的理念,积极宣传环境资源类犯罪的危害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升人民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
供稿: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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