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枫”景——汉中南郑法院大河坎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纪实】“一庭两所”协同出击 聚力推动“源”地治理

时间:2024-03-21 17:46: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易虹秀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大河坎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用“如我在诉”的意识,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情办好”的决心,实质性的化解纠纷,力争做到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2024年3月19日,南郑法院大河坎法庭庭长徐剑带领两位人民陪审员及法官助理,联合新集镇司法所、濂水镇司法所对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共同进行调解。

2023年8月,张某在濂水镇某农家乐游玩,在“网红桥”上摇摆玩耍时,不慎从桥上摔下造成重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该农家乐仅支付三万余元医疗费,原告支付六万余元后,至今仍欠医院医疗费二十一万余元。张某于2024年1月出院回家卧床康复,至今仍靠呼吸机维持。因双方协商不成,张某将该农家乐诉至法院,要求农家乐进行侵权赔偿。

承办法官徐剑受理该案后多次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意见,同时释法明理,告知当事人诉讼程序及风险,并与村委会、司法所多次沟通。为促进聚力共调案件,方便当事人意见互换,“一庭两所”遂决定 3月19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调解。

调解中,徐剑先向在场人宣读释明了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应遵守的法律规定。被告农家乐表示因经营规模较小,利润微薄,只能根据自身能力来赔偿张某。张某妻子亦表示因张某伤情严重需人寸步不离照料,且家中母亲年迈体弱,均靠张某妻子支撑,其家庭现又欠下巨额债务,苦不堪言,几近崩溃。双方仍然坚持最初调解意见。“一庭两所”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耐心地进行了“背对背”沟通交流。徐剑法官让大家换位思考,张某妻子要结合农家乐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承受能力合理提出诉求,农家乐更要考虑张某现在的严重伤势、后期护理及家庭经济状况,让大家逐步消除对立情绪,要静下心。张某妻子在大家的安抚开导下,情绪也趋于平静,对法官的耐心、负责表示理解感谢。农家乐代理人表示自己也查阅了张某病历,会如实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张某伤情等。最终双方均做出了一定让步,表示会再慎重研究调整自己的调解意见。陪审员也表示此次法官搭建多部门联调平台很值得推广,既能直接高效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也是一场现场普法教育,对其他单位部门解决矛盾纠纷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诉源治理绝不是法院“一家之事”,以法院“一己之力”也无法完成,只有建立齐参与、相配合的格局,通过“人熟、地熟、理熟”,才能真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法治建设注入司法动能,绘制诉源治理新“枫”景。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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