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法院实施四大工程推进生态建设

时间:2024-03-22 16:44: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浩

 

今年以来,宁强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着力实施四大工程,推动宁强高质量发展,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宁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宁强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实施法护环境提升工程,全面守护美好生态新图景。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惩治力度,依法审理涉水、土壤、噪音等环境污染案件,发挥司法在污染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依法惩治涉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发挥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落实好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公共权益保护,完善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机制。

实施法治引领示范工程,全面打造精神富有新高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动府院良性互动,依法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裁判引领绿色风尚,全面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注重典型案件审理,坚持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裁判文书说理,努力让每一个司法案件成为践行生态文明的典范。提升社会生态文明素养,及时总结提炼围绕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情况问题及经验做法,培育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引领的案事例,让绿色司法能看见、可感知、被认同。

实施司法惠民利民工程,全面提供普惠公众新体验。畅通司法服务渠道,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司法协作,落实司法便民和司法救助措施,畅通环资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统一立案登记标准,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延伸绿色司法服务触角,推动环资审判工作数字化建设,切实提升环资审判质效,让群众共享“智慧司法”的普惠便利。探索绿色执行路径,不断创新绿色执行方式,秉持绿色文明执行理念,针对涉环保、高新绿色产业的企业,依法采取灵活柔性执行措施。

实施共治共享协同工程,全面建设生态典范新局面。落实司法建议制度,深入践行“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善于从审判实务中发现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的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格局,利用世界环境保护日、“中国水周”、禁猎捕鱼期等关键节点,依托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编辑:刘一笑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