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5 22:10: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柴亚桃 闫骏林 王于凯
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西安临潼法院法官干警走进辖区校园,围绕“校园霸凌”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秦汉学校
少年法庭法官走进临潼区秦汉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开课前,秦汉学校校长为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之后少年法庭法官从近期发生的校园霸凌案例入手,讲述校园霸凌的通常表现形式,《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让学生们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敬畏法律,主动预防犯罪。
少年法庭法官告诫同学们如果遭遇校园霸凌,要保持镇定,及时求救,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发生冲突要及时向老师、家长反映,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或者冷眼旁观者,坚决对校园霸凌说“No”。同时建议学校应多关心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孩子,预防此类未成年人卷入校园霸凌。
整堂法治课中,法官和同学们积极互动,气氛活跃。
铁路小学
临潼法院第一党支部联合公安分局骊山派出所前往辖区铁路小学进行法治宣讲活动。
第一党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以电影《第二十条》中关于校园欺凌情节展开话题,分别从民事和刑事角度切入,向大家讲解了校园霸凌的识别、抵制与预防,通过通俗的法条讲解,深刻生动的案例评析,引导同学们掌握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法律底线意识。
活动最后,学生们集体宣誓:一思一念绝不触犯法律尊严,一举一动必将牢牢遵纪守法。
今后,临潼法院将不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共同坚守安全防线,从源头上预防校园霸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未成年人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成长,成就梦想。
来源:西安临潼法院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