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叫我“四眼仔”,我很不喜欢!

时间:2024-04-03 09:53:3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恰同学少年,春光正好。为切实提高青少年反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讲好法治教育课,近日,西安鄠邑法院法官走进学校开展了系列“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帮助孩子们勇于向校园欺凌说“不”。

第一站 高新区第十九初级中学

 

“同学们听说过校园欺凌吗?”“你们的身边发生过校园欺凌吗?”“给人取绰号算是校园欺凌吗?”……伴随着一连串的问题,草堂法庭法官曹静结合校园欺凌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普及了校园欺凌的概念、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应对策略等知识,并结合现阶段同学们的年龄特征,为同学们全方面、多方位地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释法说理、当场提问、灵活互动,同学们热情高涨,踊跃回答,课堂氛围轻松愉快。一问一答间,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等了解逐步加深,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坚决抵制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会勇敢地说“不”,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更不做旁观者。

 

第二站 东关小学青羊务分校

 

“什么是校园欺凌?”“同学们在平常生活中有没有发生过校园欺凌的事情呢?你们是如何解决的呢?”“为什么会发生校园欺凌呢?”作为东关小学青羊务分校的法治副校长,速裁审判庭法官刘亚薇以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详细讲解校园欺凌,让同学们深入认识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心理暴力等校园欺凌的不同表现形式,明白哪些行为是同学之间的嬉戏打闹,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引导同学们学习掌握正确应对的方式、方法,如遇校园欺凌不要独自承受更不能以暴制暴,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看到有同学被欺负,我该怎么办……”

“有人给我起绰号,我很不喜欢!”

 

带着同学们一连串的小问号,刘法官告诉孩子们在面对侵害时学会勇敢说“不,用实际案例为同学们解答了面临的困惑。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坚决不能做欺凌他人的“坏孩子”,遇到欺凌行为,要大声说“不”,并且第一时间寻求家长、老师的帮助,共同对抗校园欺凌。

第三站 高新区第五学校

 

在高新第五学校,刘亚薇法官围绕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校园欺凌形成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着重强调了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并非法外之徒,既受法律保护,同样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希望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文明守纪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欺负别人是不对的,而且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我们不能这样做”“要是有人欺负我了,我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爸爸妈妈”。同学们表示,在“体验式”的法治教育课堂中,收获了很多法律知识。

 

春天

是万物向阳而生的季节

也是播种希望的季节

希望法治的种子

在每一位同学心中生根发芽

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