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3 16:56: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姜智勇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雨金法庭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微信端口,通过微信建群成功调解两起案件并督促被告当即履行。
案情回顾
原告闵某给被告王某供货,双方商议好货到付款,但被告收到货后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未付款。后经原告催促,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原告遂诉至临潼法院索要剩余货款。
该案立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原告远在商洛,考虑其来往法院诉讼不便,便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经三方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无争议,惟对款项的数额存在异议。
远程调解
办案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建立微信群,对双方争议的款项进行查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通过微信接收调解书后,当即在微信群里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
另一起原告郑某诉被告刘某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办案法官同样通过微信平台,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即时履行义务。
这样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还能有效督促被告人及时履行义务,做到诉源与执源的一体化解。
下一步,临潼法院雨金法庭将继续能动司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际行动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方便群众诉讼,努力做到高效率低成本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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