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7 17:25:5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延伸司法职能,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开展能动司法的重要方式,也是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措施。目前,虽然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了,但普遍存在发言较少,不能积极回应对方质疑的现象,致使“出庭发声”效果不佳,不利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为了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从“敢于发声”到“善于发声”的转变,不断展现出庭发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及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三原法院不断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向县司法局发出“1号司法建议书”,建议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要转变庭审发声观念,并就如何做好“出庭发声”,通过对案件庭前准备、积极应对庭审活动、提升应诉能力等方面给予了具体的建议和指引,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发声又见效,最终达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目的,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三原法院立足行政审判职能,深化府院协作,全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该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达到100%,彻底扭转了“告官不见官”的被动局面。下一步,三原法院将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建议工作质效,深化诉源治理,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谱写三原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三原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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