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8 21:41: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肖坤
2024年4月7日,大荔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员额法官曹媛媛与两名干警前往大荔县惠源菜市场,深入源头,诉前调解了三起民事案件。
2021年被告周某在大荔县惠源菜市场经营菜摊期间,因资金不足,赊欠张某、李某、王某菜款共计15万元,并向三原告分别出具了借条。三年间,三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每次都以经济紧张为由拒绝支付,或者仅给付30元、50元、100元了事。无奈三名原告将被告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上述15万元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曹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但被告拒不承认。无奈曹法官多次到被告家中寻找,均未果。后从原告处得知,被告长期在大荔县惠源菜市场经营菜摊,平时人不在,只有一大早到菜市场才能逮住人。曹法官便于假期后的第一天早上,带领干警来到菜摊,终于找到了被告,并耐心细致的向原被告释法析理。巧妙调解后,最终三起案件均得以化解。
在新形势下,大荔县人民法院速裁庭一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诉源治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工作深入到村镇、菜市场、枣棚、驾校等最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服务,真正做到每起案件都“如我在诉”。
来源:大荔法院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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