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8 21:48: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魏洋 高刚
连日来,府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持续推进“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3月30日,府谷县清水镇某厂保洁员王某某在厂区大门外垃圾池焚烧垃圾不慎引发火灾,导致537.0825亩土地失火,造成105.79亩林地、3.54亩育苗地、2.87亩果园过火,烧死伤各类树木共计2828株。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立案侦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来源:府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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