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略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百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04-12 11:49: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雅玲

4月9日,略阳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88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被告均为略阳的建筑公司,被告于2022年、2023年先后承建了两段略阳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将其中沥青砼面层摊铺工程发包给原告,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工程竣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两项工程总价款为194万元,被告已支付90万元,剩余104万元一直未支付,原告遂诉至略阳法院。

 

负责调解本案的调解员拿到案卷后,看到标的额过大,按以往调解经验推测标的过大多半双方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但是,调解员表示,不论案件难易与否,自己都会全力以赴。调解员多次主动联系被告方负责人赵某,了解到被告之所以欠付原告工程款迟迟未结,是因为自己承建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拿到工程款,并非恶意拖欠,而且前期给付原告的90万元工程款也是公司垫资,这恰恰表明被告在积极履行合同约定,但时下公司资金周转确有困难,希望调解员能从中斡旋,给被告争取缓冲时间,被告愿意积极处理。在了解到案件的争议焦点后,随即调解员便联系到了原告律师,将被告实际困难及解纷态度做以转达,并希望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原告表示对被告经营情况表示理解,同意分期给付,最终双方同意调解。

在调解中,被告表示前期经过双方核算,原告起诉的工程款104万元为含税金额,除过16万元的税后被告需向原告履行的工程款为88万元,希望原告可以理解被告的难处,给其留存周转的时间,被告愿意按期还款,但同时希望原告可以放弃利息主张。原告考虑到被告并非不守信,且态度诚恳、积极,愿意做出让步,同意放弃利息主张。最终,双方约定欠付的88万元工程款在8个月内全部还清。被告承诺,若任何一期还款逾期,愿支付违约金,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原、被告在当天上午便拿到调解书。办案法官感叹:“起初觉得这案子难度大,没想到调解进行的这么顺利”。

在这起大额标的合同纠纷案的调解过程中,略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公正高效定纷止争,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发展,创优营商环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来源:略阳法院

编辑:刘一笑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