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6 15:22: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卢涛
4月11日,西安未央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前往徐家湾街道中宝达理想时光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把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
邓某承租李某所有的商铺,后邓某与张某共同在此地址上注册并经营某文化传媒公司,因未及时缴纳物业费及租金,且各方对于租金数额、违约责任、责任承担主体等争议较大,故李某将邓某、张某及某文化传媒公司诉至未央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且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社区高发案件类型,为发挥巡回审理在诉源治理和普法宣传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承办法官杭萌萌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社区。
庭审过程中,杭萌萌有序引导各方当事人参与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结合案件耐心细致释法说理。经过庭审,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进行庭下和解,后续杭萌萌将继续做好调解沟通、依法裁判等工作。
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向群众发放了《法进社区》《法润民心》等普法宣传册,杭萌萌耐心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民间借贷、物业合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问题,活动赢得了群众的声声好评。
下一步,高铁新城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法院+社区+N”诉源治理模式,通过以案释法、社区普法等方式,力争打通服务群众法治需求的“最后一公里”,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来源:西安未央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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