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2 19:02: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潘望
4月16日,西安未央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室,对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赵某及妻子张某(即被害人)开展面对面帮教座谈。未央区妇联党支部书记、主席郭旗,未央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王芋人,区妇联成员孙瑞红,人民调解员李钰参加。
被害人张某与前夫有1女,张某离异后与被告人赵某再婚,婚后育有1女。赵某与张某就2个女儿的抚养问题经常发生口角纠纷,赵某甚至有家暴行为,家庭问题较为突出。某日,赵某与张某在酒后再次发生争吵,赵某一气之下,拿出蟑螂药冲泡3杯,让张某及女儿喝下,之后自己割腕,后经救治均已恢复健康。
座谈中,王芋人结合赵某和张某的家庭实际情况,向双方讲解赵某的犯罪行为对家庭成员带来的损害后果,从孩子角度对家长的行为进行分析,给出指导意见,并分享了自身教育经验。郭旗与孙瑞红详细询问了赵某和张某的家庭、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维护夫妻关系和谐、维持家庭环境和睦等方面,传授家庭成员相处方法及育儿经验,引导树立正确家庭观念,互相关心、包容,充实自我,创造稳定家庭环境,为孩子树立榜样。同时,建议张某、赵某定期进行心理咨询,多参加社区、养老院义工活动,努力走到“阳光”下,保持情绪稳定和心理健康。
通过耐心沟通,赵某和张某也敞开心扉,表示非常感谢未央法院和区妇联对他们帮助教导,今后一定积极面对家庭矛盾,保持阳光心态,互相包容理解,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家庭成长环境。今后,未央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妇联等部门合作,聚焦未成年人成长问题,持续开展家庭帮教活动,为维护儿童权益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西安未央法院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