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1 21:52: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向荣
王鹏:朋友都说,为了100块钱告到法院不划算,我也不想费这个功夫,但是不争馒头争口气,我今天就是要讨个说法。
法庭上,王鹏气冲冲的跟卜凯丰法官诉苦道。这是正在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刘辉经中间人介绍给王鹏借款3万元用于周转,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每月支付利息。王鹏在借款11个月后向刘辉还完了借款本金及12个月的利息,回家后发现多给了1个月的利息,便找到刘辉要求返还。但刘辉仅同意返还部分利息,剩余100元不予返还。后王鹏起诉至法院要求刘辉返回该款项,同时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刘辉:法官,我和王鹏借钱时都说好了,不管他提前还还是延后还,利息都是固定的,本来就不存在退利息的事情,后来他生病经济困难,我也是不忍心才给他退了一部分,现在他还把我告到法院,我坚决不同意他的诉讼请求。
坐在对面的刘辉也是满腹委屈。
通过前面询问双方当事人案件具体情况,卜法官明白这个案子的症结还是双方堵着的那口“气”,要想让这个纠纷彻底化解,必须得把这口气捋顺了。明确方案后,卜法官首先向双方明确借贷纠纷中利息部分法律规定,同时从刘辉雪中送炭,及时借款给王鹏方面劝解王鹏要感念刘辉的情谊,又对王鹏严格遵守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的行为表示肯定。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之间的气氛也不再剑拔弩张。
“本质上大家也没啥大矛盾,就是中间没沟通好,心理都憋着气,这100元导致你们双方来法院打官司,不但伤了你们之间感情,也增加了诉累,不如双方各退一步,以后还是好朋友。”
在卜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刘辉当庭将100元现金交付给了原告,原告也向法庭申请撤诉,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感谢卜法官帮我们解决这个纠纷,现在想想为了100元闹到法院来,确实不合适……”结束后,王鹏不好意思得挠头说道。
“这个案子虽然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但是对于咱们当事人来说,每一个“小案”都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此,作为法官来说,会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努力解决好每一个“小案”。也希望你们之间解开心结,朋友之间没有什么事是过不去的。”卜法官说道。(文中均系化名)
来源:西安鄠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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