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5 09:27:5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 欣
“你们都是一家人,这次事故发生突然,谁都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大家心里都很难受,虽然你们的亲人不在了,但共同的家都还在,生活还要继续,需要团结振作,不要因为这样的事,伤了一家子的和气,赔偿金本是留给遗属们的一份慰藉,不应成为亲人之间矛盾的导火索……”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着,让原、被告双方听后都默默地流泪,这是在大荔县人民法院朝邑法庭真实上演的一幕。
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朝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修复了家庭亲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1月份,原告刘某某之女、被告马某某之妻张某某在广东省东莞市发生家庭事故身亡。后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973552元,并将该笔赔偿金打入了被告马某某银行账户。被告马某某因拒绝分割赔偿金,原告刘某某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并逐一向各个当事人了解事情的始末。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本是幸福和谐的大家庭,一场事故导致张某某意外离去,一家老小遭受巨大打击,沉浸在莫大的悲痛中,后又因赔偿金分配问题,让他们之间产生了嫌隙。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开导和劝解之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并当场兑付了赔偿款,一家人和好如初,并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来源:大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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