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有所得|西安莲湖法院:唯有修身正己,方能行稳致远

时间:2024-05-22 09:25:4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第二期队伍整训暨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多措并举提升干警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持续锻造过硬司法队伍,5月18日至19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两天的队伍建设整训活动,全院上下300余人采取集体学习、聆听讲座、分组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今日,莲湖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队伍整训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让我们一起来听听莲湖法院法官干警在学习中的所思所感所获。

民二庭庭长 周荣

通过系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也进一步增强了自我约束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作为一名莲法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方法,形成工作思路和目标,推动工作提升。要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用好先进典型和反面典型这“两面镜子”,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不断汲取精神力量,不断完善自我。同时,以反面典型为镜鉴,集中学习身边案例,以案为鉴,不断分析归纳总结自己工作中的风险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到一言一行中、运用到工作的一点一滴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融入日常业务中,营造坚定初心使命、敬畏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综合审判庭负责人 刘海亮

通过本次学习,我再次深深感受到了《条例》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更加明白党纪国法是铁的纪律,是刚性的约束,是所有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法院干警,我们并非只是手握着审判的权力,更是头顶着公平的法徽,影响着他人的人生,更要始终坚守法律的初心,坚守公平正义。我们必须时刻警醒自己,做到学用结合,让思想统一与行动并重,以身作则,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唯有时刻严于律己、谨言慎行,才能清正廉洁、永葆本色。

执行局员额法官 李君

通过对《条例》的深入学习,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廉洁是根本,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要做到问心无愧,对得起党与人民。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就要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坚决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贯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原则。任何一个岗位,廉洁自律都是底线,守住这一底线,才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责任,才能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我会把这次整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脚踏实地的工作,安安心心的生活,维护好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枣园法庭员额法官 赵震

为期两天的培训可谓干货满满,通过专家教授的精彩授课,业务标兵的经验交流,分组讨论时的思想碰撞,让我深深理解了党纪学习的重要意义。作为年轻的法院人,成长之路上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诱惑,而党纪就是我们对抗诱惑的有力武器。一方面,我们要以反面典型为警醒,不作壁上观,以典型案例为鉴,以案促改,把白纸黑字的案例变成刻在心中的敬畏。另一方面,要为自己树立廉洁不腐的底线,做到知行合一,将拒绝腐败细化到工作生活中的细节上去,把廉洁自律作为初心使命去践行,才能系好人生的第一个扣子,方能行稳致远。

执行局干警 赵青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法院干警,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提升党性修养。在思想上,要筑牢思想防线,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品格,时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严守纪律底线,汲取反面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管好自己,带动身边人,作廉洁自律的践行者,作遵纪守法的示范者。在行动上,要严格落实各项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院里的规章制度,净化自己朋友圈,坚持工作原则,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民四庭书记员 张乐

这次学习让我意识到,成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不但要自觉遵守廉政底线,更要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工作尽管平凡,但需要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尤其要提高司法协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要时刻树立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的“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严于律己、公正司法、坚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切实将遵规守纪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的实际行动中。另一方面严以修身“守小节”,不以恶小而为之。要充分认识到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司法礼仪、工作纪律中注意小事小节,规范言行举止,自觉维护司法辅助人员公正、廉洁和文明的良好形象。

 


来源| 莲湖区法院

责编| 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