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让彩礼归于“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调解化彩礼纠纷

时间:2024-05-24 17:47: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徐可佳

三原法院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团队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徐可佳法官与特邀人民调解员田昉老师耐心疏导双方情绪,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的基础上,抓住争议焦点,通过情与理、讲法理、摆道理,以法律法规与风俗习惯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又成功调解一起涉彩礼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全数退还被告6万元的彩礼,被告则自愿放弃3万元的“三金”首饰,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2年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许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在谈婚论嫁时,为缔结婚姻,原告给付了被告彩礼6万元及购买三金款3万元。婚后,由于原、被告均在外务工,仅过年期间回家共同居住,结婚时间虽一年有余,但共同生活时间却非常短暂。现双方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团队的徐可佳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仔细翻阅案卷材料,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彩礼数额、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共同生活时间等案件事实,并询问双方有无和好可能,在两人均表示不能共同生活下去后,与调解员一起快速确定了争议焦点。在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深入谈心、徐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以今年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对于男方来说,虽然给付彩礼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但大额的彩礼显然给男方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对于女方来说,虽然共同生活时间短暂,但终究结婚这一事实也会对女性的身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婚姻关系解除。

 

三原法院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团队,通过法官团队+多元调解的模式处理涉彩礼离婚案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今后,婚姻家庭专业审判团队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将凝聚多方合力,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诉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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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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