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09:36: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5月27日下午,“平安中国建设之陕西实践”调研采访团走进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法庭,实地调研采访全省“枫桥式工作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四种时态”工作法。
黄官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矛盾纠纷转化民事案件增多的现状,精准把握矛盾纠纷产生演化的“未发—未讼—将讼—已讼”四个关键节点,总结提炼出 “四种时态”工作法,推动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31.6%。
黄官法庭探索实践的第一种时态是源头预防,防范于“未发”之态。定期研判预警。法庭每月进行案情分析、诉情通报,建立“两代表一委员”、镇村干部、五老乡贤等参与的微信群,对矛盾纠纷及时预警、对易激化的重点提示。强化法治教育。法庭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百场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154场,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培育和谐新风。法庭广泛开展“争当贤内助、共建和谐家”讲座、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活动。指导村(社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建成“无讼、无访村(社区)”5个。
第二种时态是前端化解,消弭于“未讼”之际。用好一个平台,黄官法庭推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衔接镇、村综治中心,织密矛盾纠纷排查网,累计收集矛盾纠纷信息900余件,86%以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优化两条渠道。线上,以在线法官为主导,发动基层站所、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入驻法庭调解平台;线下,在所辖3个镇建立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9个。推行三层过滤。递进式分层过滤矛盾纠纷,村(社区)就地化解小微矛盾纠纷,镇综治中心统筹力量化解复杂的矛盾纠纷,法庭提供全过程法律指导,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村得到化解。
第三种时态是关口把控,化解于“将讼”之时。做优诉调分流。按照自愿合法、高效便民的原则,与镇村互通信息、协同配合,对矛盾纠纷做到能调早调、应调尽调、法庭兜底。做强特邀调解。聘请41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特邀调解员,定期业务培训,开展个案指导,形成“有事找支书”的导向。做实司法服务。开庭前,为当事双方讲清法律规定、利害关系等,引导接受庭前调解。对可能不履行或履行难的案件,进行诉前保全;对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及时司法确认。
第四种时态是定分止争,息诉于“已讼”之间。庭前引导解心结。庭前积极释法明理,劝导当事人正视现实、合理表达诉求,达成赔偿和解。庭中审理明是非。倾听当事人心声,研判纠纷原因,引导证明事实,保障双方诉权,援引法律规范,考量公序良俗,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5%。庭后跟踪固成效。开展判后回访,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部门单位弥补管理漏洞,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来源|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责编| 翟力强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