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7 17:54: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氛围,6月5日上午,洋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开明广场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汇编及环保手提袋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生动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
生态兴则文明兴,下一步,洋县法院将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发挥,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贡献法院力量。
普法小链接
每年的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为了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口号。因此,大会的开幕日也被确定为世界环境日。世界环境日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来源| 洋县人民法院
责编| 翟力强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