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合力 多元解纷——富县法院联合妇联残联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时间:2024-06-14 16:46:0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加强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6月14日,富县法院邀请县妇联、县残联参与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胡某与被告王某均为智障,二人于2019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2019年7月登记结婚。由于双方智力均有智力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依靠老人照料。原告诉称,二人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经常发生矛盾,遂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受理该案后,法官张桂芳驱车到被告家里,实地了解双方婚后生活状况,考虑到原告为残疾人,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富县法院向县妇联、县残联发出《富县人民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函》,邀请县妇联李冬梅、县残联丁建军参与案件庭前调解。法官、妇联、残联调解人员充分发挥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极力劝解、耐心说服,但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经过3个小时调解未果。

庭审中,法官张桂芳针对矛盾焦点疏导双方情感纠纷,耐心析理,柔情释法,把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期间的矛盾一一摆上桌面耐心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消除心中的顾虑,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胡某与被告王某自愿离婚,原告胡某自愿返还被告王某彩礼款50000元。

6月15日,原告支付被告彩礼款50000元,并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富县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将“家宁国安”理念深入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与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高效化解家事纠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平安。(通讯员:富县法院 贺金霞)

编辑:雪云 责编:李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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