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聚焦 | 陕西西安: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沃土

时间:2024-06-17 20:43: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林立的“双中心”城市,如何以司法之力引领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向“新”而行、提“质”增效?

西安中院积极落实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部署,为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支撑。

6月17日,《人民法院报》以《陕西西安: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沃土》为题,报道西安中院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畅通“大动脉”、织密“保护网”的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

全文如下:

 

陕西西安:厚植新质生产力

发展的法治沃土

记者 贺雪丽 通讯员 许 颖 邸岩 文/图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准保障新质生产力的发力点,为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支撑,以法治之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图①:在一起知识产权纠纷中,法官就调解的法律效力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

 

图②:未央区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件。

为新技术提供清晰司法边界

在西安,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4家,国家两院院士69人。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为、比亚迪……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林立,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理想土壤。

在一起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原告某信息公司和被告某技术公司先后上线了各自研发的软件,作用均为通过智能互联技术,为客户企业改进质量控制水平、提升生产管理质效。

原告的软件名称为“xymes兴企云”,其中,“xymes”为商标。而被告的软件名称是“Bxymes制造赋能平台”,且使用了“缺口齿轮﹢ xymes”标识,原告认为其商标权被侵犯,诉至法院。

研发成本近亿元,产品应用覆盖了装备制造、绿色能源等重要领域,客户包括“装备中国功勋企业”兰石集团,入选“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陕鼓集团等,平均为客户提高生产管理效率20%以上,降低品质异常率3%以上……翻阅着原告的背景资料,法官孟元元心情并不轻松。面对这样一家在提升核心制造业生产效率方面硕果累累的科创企业,如果商标真的被侵权,意味着强大的品牌优势可以被轻易混淆冒用,无疑会挫伤研发动力。那么,原告的商标到底有没有被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产品名称中使用“xymes”标识,且同时使用蓝色“缺口齿轮﹢xymes”标识,构成突出使用,其所称的识别内容“B”反而被弱化。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应依法纠正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

个案的审理,不仅关乎当事人能否得到公平正义,更影响着创业者的动力、信心。西安法院为新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司法边界,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营造了健康法治环境,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法治底气。

对“真创新”提供“强保护”

在一起企业案件中,被告瞄准的不仅仅是知识产权本身,更有背后的“衍生福利”。

被告吴某甲在某通信公司任职期间,将该公司研发的北斗系统某技术秘密泄露给西安某技术公司和其子吴某乙,西安某技术公司利用该技术秘密申请了发明专利,专利第一发明人为吴某乙。原告公司发现后,诉至法院。

“我们集中了全部骨干力量进行了长期的研发生产,才有了这项看家本领,结果被被告窃取,还申请了专利,没法给客户交代啊。”原告公司相关负责人愁容满面。

法庭查明,被告为申请政府补贴盗用原告技术申请专利。按照税法规定,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企业所得税率可以从25%降低到15%,研发投入费用也可在税前扣除。而高新技术人才认定能享受到专项奖金补贴等奖励政策。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创新越靠近前沿,风险和不确定性越高,西安法院的判决,表明了司法机关对“真创新”提供“强保护”的鲜明态度,以及对不当获取政策优惠行为进行坚决打击、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立场。

“两难”变“双赢”

在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步伐中,西安两级法院不仅对侵权行为予以精准打击,还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寻求“双赢”的解决途径,助力涉新质生产力企业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安心经营,健康发展。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设备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500套生产设备,支付2000万元定金。

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定金后,被告仅向原告交付了价值1400余万元的货物,剩余未交付,原告诉至法院。

“我们急需设备以供生产!”

“因为上游材料供应紧张,设备确实供不上了。”

被告公司要钱没钱,要货没货,纠纷陷入僵局。

“如果两方之间是僵持的,引入第三方,会盘活吗?”了解到被告之前将一些设备出租给了第三方使用,法官巨西挺的脑海里冒出个想法。

看到资料显示该设备租赁期限不长,巨西挺心里有底了,提出调解方案:由被告退还剩余定金550余万元,如不能退还,则将被告出租给第三方的设备交付原告折抵货款。由于此批设备即将租赁到期,届时设备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原告可投入生产,免去了再度寻找供货渠道、重头开始的奔波。双方同意调解协议,难题迎刃而解,“两难”变“双赢”。

扩大解纷“朋友圈”

“王雄伟,男,西安灞桥区园艺技术推广站,专业领域:植物新品种。”

“郭强,男,西部超导材料有限公司,专业领域:新材料。”

在《西安市首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单》中,技术调查官的个人信息赫然在列。

2023年,西安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选聘了西安市首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共计36人,涉及光电技术、机械、金融、医药生物等领域。“技术调查官制度将有效提升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科学性,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泉介绍道。

同时,西安中院不断扩大解纷“朋友圈”,与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纠纷诉调﹢专家咨询对接”机制;与市司法局打造“一带一路”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一站式满足涉外解纷需求……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系统治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形成。

2023年,西安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010件,审结7486件。其中,西安中院受理技术类案件498件,审结386件,让优质高效的司法保护持续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来源:西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