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1 17:25: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太感谢你们了,还上门为我们解决纠纷,太暖心了,为你们点赞!”。2024年6月20日上午,大荔县惠源批发市场一位经营者感慨道。
这原来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一个小插曲。
2023 年 4 月,某公司雇佣员工小陈为其经营的生鲜蔬菜批发公司送货途中出了车祸,致使田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再未支付,田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发现田某手术后转院的两次治疗均是伤口感染导致愈合缓慢,某公司认为这与医院的第一次手术治疗具有因果关系,双方争议还是比较大的。但考虑到这次事故田某受伤很重,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陷入经济困难,公司因为忘记购买保险脱保几天,只能自行承担田某的人身损失,且公司经营资金紧张。于是,开庭后依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够在既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下尽量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某公司愿意一次性赔付田某18万元,双方纠纷了结。但因某公司法人自己出了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出行不便,为了尽快化解纠纷,让田某尽早拿到赔偿款偿还债务,民一庭干警权小璇、李倍蕾立即前往大荔惠源批发市场,最终促使了该起案件当即履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始终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不断探索,以“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处理案件的最佳方案”为目标,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判始终,主动延伸服务职能,让群众以更为便捷的方式参与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努力实现“一个案件、一次解决”。
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不断完善和发展“马锡五式审判方式”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实地考察,主动走进群众,以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用行动赢得群众的真心点赞!
来源:大荔法院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