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非职责”,除“真隐患”】杨凌交警排除一起安全隐患

时间:2024-03-01 20:10:16来源:作者:

2月29日上午10时,杨凌交警新区大队接群众报警,称辖区东环路中威汽配城非机动车道长期停放一辆挖掘机,影响通行。

接警后,城区中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发现报警人所称车辆停放在企业内部道路,该处非交警职责管辖范围,但是发现车辆停放处道路已塌陷,且下方为天然气管道,有随时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因车辆无车主联系方式,为避免发生事故,给人民群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民警立即将相关情况向辖区派出所和杨陵区市政局通报,通过向企业、社区微信群发布信息、周边走访等多种形式查找车主,最终于上午11时30分联系到车主,并将车辆挪移至安全地段,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将车辆以及大型机械在道路或无人看管场所停放时,车主务必要将联系方式放置于车辆明显位置,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便于及时处置。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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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